|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3-11-22 | ||
| 发布机构 | 尖草坪区政府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 体裁 | 其他 | ||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四)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尖草坪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地震灾害预测预防,负责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规划建设和震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股、安全监督管理股。
三、负责人姓名
闫永明 局长
四、办公电话
0351-5648602
五、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六、办公地址
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昌盛西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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