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2418218/2026-0003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主体 |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一业一查”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根据《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版)和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2026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行业监管需要,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统筹制定了《太原市尖草坪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将其作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计划》明确的抽查领域、事项、比例和时限要求,统筹推进各项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对接,明确任务分工、检查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配合部门要主动履职、密切协作,共享监管信息和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要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深度融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精准监管、靶向监管”,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规范抽查执法行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任性检查、重复检查等行为,切实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和公开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公示、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规定时限内,将抽查结果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对失信经营主体,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附件:太原市尖草坪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pdf
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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