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机构切实履行依法公开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诚信自治水平,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77号)要求,我局组织2025年12月31日前经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批准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且目前仍存续的16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根据年报公示及材料提交情况,尖草坪区管理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如下:正常经营、未发现异常情况的机构共10家,确认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延续有效(附件1);列入“异常”的机构共6家,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不做延续(附件2)。
各用人单位应牢固树立信用导向,在选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时,应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机构,坚决抵制失信主体,推动共建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机构规范经营、提升质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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