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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第四十一条规定 ,根据太原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尖草坪区开展殡葬相关服务组织(个人)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法定殡葬服务机构以外,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均纳入备案管理范围。

组织向注册地尖草坪区民政局备案,组织内员工同步备案,无组织的个人向常住地或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备案。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外地组织或个人进入我区开展殡葬服务活动的,应主动提供相关备案信息。

二、备案时限

现有组织或个人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首次备案,新增组织或个人实行实时备案。备案信息变更或者停止经营的,须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备案。

三、备案材料

单位/组织备案

1. 《尖草坪区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登记表》;(现场填写,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 从业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工种);

6. 服务项目清单及价目表;

7. 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需)

个人备案

1. 《尖草坪区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登记表》;(现场填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服务项目清单及收费标准;

4. 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附电子版)

5. 相关执业资格证书。(非必需)

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办理地址:尖草坪区柴村街道双子楼东楼4层 尖草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5648354

有关提示:

已备案的组织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并列悬挂《备案证》和《营业执照》;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备案证》,在承接殡葬相关服务时要主动出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太原市尖草坪区民政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