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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尖草坪区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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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草坪政办发〔2023〕14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日期 2023-07-3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全部公开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期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政府网站 来源 区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尖草坪区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尖草坪区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不动产登记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城乡一体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撑,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要求,以摸清集体土地家底、明晰权属边界为基础,实现应登尽登、成果汇交国家平台、建立“日常+定期”更新机制、强化成果应用为核心,利用3年时间,强弱项、补短板,步稳蹄疾,质量第一,基础先行,基本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登记颁证工作,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筑牢产权基础,有效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维护农民集体合法权益,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协调、主体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周密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乡(镇)、街道是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的责任主体,主动开展摸底调查、纠纷调处、申请登记,平稳有序按时推进。农业农村和林业部门要做好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审批、监管和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是农村不动产登记汇交的职能部门,负责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汇交及相关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将依法依规贯穿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全过程,严格“指界、公示、签字”三项基础工作,确保程序合法、过程规范、权属清晰、成果准确,严禁通过登记将违法行为合法化。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三)试点先行、统筹推进。根据不同工作完成时间要求,合理把握工作节奏,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先易后难、从简从快、分类实施,选定工作区域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抓紧整理、整合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成果,充分收集相关成果资料,集中进行核实更新,分类办理相应登记业务,登记成果及时汇交至国家平台,建立健全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

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12月底前基本建立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2024年起,区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12月10日前组织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

(二)加快推进宅基地登记成果整合汇交和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坚持以地为主,以满足房地一体登记发证条件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抓紧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完善地籍数据库,做好分类统计,切实掌握宅基地底数。全面完成宅基地历史登记成果清理整合,加快推进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23年12月10日前,房地一体登记发证率达到85%。2023年底前,要将宅基地已有登记成果汇交至国家平台,其中已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将房地一体登记成果汇交,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将历史登记成果数字化整合汇交。2024年底前实现宅基地应登尽登、应换尽换。

(三)有序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2023年12月10日前,将全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至国家平台,汇交率要达到85%。从2024年起,登记成果及时更新汇交。

(四)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

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发文等方式,尽快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及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及信息共享,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及时将合同信息共享给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登簿完成后要及将不动产登记相关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要优化办理流程,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按照“依合同登记”的原则,“成熟一宗、颁证一宗”“成熟一批、颁证一批”稳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同时,还要切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登记颁证工作。

2023年12月10日前,要发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在发出“首证”的基础上,要在提高发证数量和质量上求突破、见成效,按照受理一宗、调取一宗、整合一宗的方式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以登记资料未移交、数据未整合、未办理过等原因拒绝受理,确保登记工作不断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探索推进集体林权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门与林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联合发文等方式,尽快对林权登记及管理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有序推进林权登记成果资料移交及信息共享:自然资源部门登簿完成后要及将不动产登记相关共享给林业部门;要优化办理流程,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林权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建立健全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业务协同,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法,推动林权登记提质增效。

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2023年底前,自然资源部门要与林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登记发证力度,提高发证数量和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尖草坪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形成部门认真配合、乡(镇)、街道深度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盯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狠抓工作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尽快摸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宗数和面积、已登记发证的数量和面积等家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简捷易行的办法和实事求是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倒排工期,全力统筹推进,确保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开展,规范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三)落实工作保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0号)和有关文件要求,区财政要做好区级经费保障,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经费保障,通过调整增加人员编制、购买社会服务等形式充实补充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抽调1名熟悉土地业务并能熟练操作电脑的工作人员驻区自然资源局工作,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农村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意义,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对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尖草坪区全面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锦春   区委书记、中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张力维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张晋松   区委常委、上兰街道党工委书记

      杜秋梅   区委常委、副区长

      魏贵宝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柴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董  波   副区长、公安尖草坪分局局长

副组长:郝晓中   区民政局局长

      巩月军   区财政局局长

      李四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荣小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乔  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史宝儒   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武永强   柏板乡党委书记

      张七只   向阳镇党委书记

     王国权   阳曲镇党委书记

     白晓雷   汇丰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桂萍   光社街道党工委书记

     武跃红   迎新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丽丽   古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智子明   南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荣   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建伟   柏板乡乡长   

     郝婧青   西墕乡乡长

     田玉香   向阳镇镇长

     冯文媛   阳曲镇镇长

     侯  杰   柴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强   汇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明海   光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佳   迎新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  涛   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振亚   南寨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峰   上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丽媛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

主  任:李四喜(兼)

常务副主任:薛晋斌(兼)

副主任:李美玲 区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股长

     闫旭耀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

     宋丽欣 区农业农村局股长

     郗岩峰 区林业局股长

成  员:候宇惠 区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科员

     李嘉雪 区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工作人员

     赵维兰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武福军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张小卫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科员

     陈  武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李君峰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张雨婷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各乡(镇)、街道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村不动产登记对接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负责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调度协调,做好会议召集、部门协调、文件起草、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等工作;二是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三是建立、维护区级台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四是负责登记入库、汇总上报、问题反馈。

四、相关部门职责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不动产登记具体组织实施,依法认真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负责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数据整理、入库汇交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签订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资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通过后将相关电子资料报区自然资源局登记发证、汇交入库。

区林业局:负责农村集体林权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调处合同纠纷和原林权证发放引起的权属纠纷,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林业部门原因产生的纠纷。

公安尖草坪分局:负责提供有关户籍登记资料,处理房地一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本级工作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确定我区城中村的范围。

区民政局:提供行政界线勘定资料。

乡(镇)、街道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负责对宅基地管理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宅基地摸底调查和申请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有关人员参加土地、房屋权属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负责本行政范围的社会稳定工作。

村委会职责:组织村委召开村民大会,集中宣传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深远意义,推举村民代表协助调查队伍做好房地一体调查指界确认工作;

协助做好本村内村民之间的权属纠纷协调工作;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做好村属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工作。

测绘单位职责:负责中标标段按照《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等国家和省有关调查规程和标准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控制测量、界址坐标测量、土地房屋面积测量、楼盘表、数据建库等工作。主动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沟通协调,确保测绘、数据建库工作顺利开展、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