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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草坪政办发〔2024〕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太原市尖草坪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太原市尖草坪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春节将至,各类安全风险增加,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自然资源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全区供暖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计划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做好春节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的巡查排查力度和违法占地的查处力度,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杜秋梅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李四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闫永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牛润宝 区纪委监委常委
卢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阎丽生 区发改局局长
刘永诚 区教育局局长
巩月军 区财政局局长
刘淑琴 区人社局局长
荣小明 区住建局局长
魏新红 区交通局局长
刘 智 区水务局局长
乔 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应存 区林业局局长
李瑞清 区文旅局局长
王永强 区卫体局局长
樊培武 生态环境尖草坪分局局长
张 喆 区气象局局长
孙小敏 公安尖草坪分局副局长
陈慧玲 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艳伟 滨河供电公司总经理
康明海 西墕乡党委书记
赵建伟 柏板乡乡长
田玉香 向阳镇镇长
冯文媛 阳曲镇镇长
侯 杰 柴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峰 上兰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丽媛 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四喜兼任。领导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络人田全1383510584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联络人郭燕云13015476646,查处非法占地工作联络人苗茜15110324465。
四、专项行动内容
此次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和查处违法占地开展。
(一)地质灾害防治
1.职责分工
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发改、交通、水务、文旅、住建、农业农村、教育、卫体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各分管领域重点建设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落细责任体系和防范举措,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2.排查重点
加强高风险隐患点、重点防治区域、极端雨雪天气及冰雪冻融交替期间的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紧盯危胁区域周边、重点集镇、学校、医院、敬老院、厂矿、工地、工棚等人口密集区、地震影响区、冻融影响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作用,加强巡查排查,动态掌握风险隐患变化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风险预警、监测预警预报,遇有险情,果断采取避让和转移撤离。
3.排查方法和步骤
(1)全面排查。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对各类排查区域逐一甄别,确保有人居住场所、有工程活动区域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坚持“坡到顶、沟到底”的原则,坚持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作用,运用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进一步核实隐患、提升精准度;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用好基层监测员力量,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隐患排查。
(2)建立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无论是否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建立排查台账,做到排查有过程、有记录、有排查结果、有处置建议。台账内容主要包括隐患点名称、位置坐标、灾害类型、威胁对象、“三个责任人”(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避险防灾方案、监测内容及频次、处置方案及处置结果。
(3)分类施策。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要立刻将“三个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做好监测工作,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同时结合隐患危险情况和专业人员建议,落实并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直至隐患消除。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治理工程进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和查处违法占地
1.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和查处违法占地工作由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指挥,由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
深化巩固深入开展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常态化严打非法违法采矿工作等专项行动成果,严防已封堵的废弃矿点死灰复燃,从严惩处涉嫌犯罪人员,有效遏制盗采行为,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防范在前。坚持动态巡查、突查制度,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报告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严厉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深化和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
严肃查处未报即用、挖湖造景和景观绿化违法占地、重点项目违法、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违规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等违法占地行为。
2.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是本区域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发现违法占地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村、社区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工作,严密监控本辖区各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和违法占地行为。
各乡(镇)、街道每周至少对本乡街所有涉矿区域完成一轮排查,各涉矿村要对本村庄内历史关闭矿、私开坑口等隐患点,每天完成一轮全覆盖巡查,对所辖范围内大型工程机械、运输车辆、外来务工人员、敏感人员要实行严格排查,对于隐患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各乡(镇)、街道对违法占地行为要实施常态化巡查,要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自然资源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发改、应急、生态环境、交运、水务、人社、林业、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立足自身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和违法违纪行为;区委宣传部抓好专项行动社会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群防、群管、群治的良好氛围。
对于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和违法占地行为不仅要严厉查处违法主体,而且要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各乡(镇)、街道所辖区域1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以及在专项行动中排查不认真、应排漏排、应发现未发现、整治整改不到位、举报线索不受理或不核实,甚至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等以上情形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相关责任。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做到该拆除的拆除到位、该没收的没收到位、该移送的移送到位。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整改到位的要提供印证资料,及时销号,没有整改到位的,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责任闭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根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问效,彻底从体制机制上消除责任悬空现象。
(二)建立网络监管,全域组织排查
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并对周边增设危险提示标识牌,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同时,要持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切实做到灾情有人报,监测有人做,危险有人排,发生险情有专人迅速处置。建立“区级+乡级+村级+部门”的四级网络化监管体系,建立非法违法采矿隐患点网格化监管台账,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人,实现“网格化监管”“清单化检查”。自然资源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期间做到“日报告、周调度、月总结”,每日各村、社区向所属乡(镇)、街道上报本区域情况;每周乡(镇)、街道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区域情况;区领导组办公室及时总结工作情况报区政府。如有突发情况,各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和区领导组办公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领导带班值守,保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按照速报规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坚决避免瞒报、迟报、漏报。要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出现灾险情时要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全方位做好应对工作,特别是春节前后的地质灾害防范,尽最大努力守住不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