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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草坪政办发〔2024〕6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太原市尖草坪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太原市尖草坪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太原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9-2025年)》,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的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依靠广大基层群众。
二、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23年,我区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分阶段开展了冻融期、汛前、汛中、汛后及重要节假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锚定重点隐患、心系重点区域、紧盯关键时段,绷紧弦、使足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特别是应对台风“杜苏芮”期间,我区全面开展排查巡查、督导检查,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区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
三、2024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全区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24年度,太原市降水量偏多,平均气温偏高。分季来看:冬季(2023年12月—2024年2月),全市降水量在16~24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1~2倍,季平均气温-4.0~-1.0℃,较常年偏高1~2℃;春季(3—5月)降水量为35~5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3~4成,季平均气温11.9~15.0℃,较常年偏高2℃左右;夏季降水量为340~360毫米,较常年偏多3~4成,季平均气温21.7~24.4℃,大部地区较常年偏高近1℃;秋季降水量约为100~110毫米,接近常年略偏多,季平均气温9.3~12.2℃,较常年偏高1~2℃。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根据2023年尖草坪区地质灾害排查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尖草坪现存地质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3种,其中崩塌53处,滑坡2处,泥石流1处。
尖草坪区各乡(镇)、街办均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其中阳曲镇地质灾害发育最多,为29处,柴村街办16处,柏板乡7处,西墕乡、向阳镇、上兰街办和新城街办各1处。(目前有6处隐患点完成了治理,正申请退库和降级。6处隐患点分别是阳曲镇阳曲村后店街崩塌隐患点、阳曲镇西岗村崩塌隐患点、阳曲镇寨上村刘小平房前崩塌隐患点、柴村街办北龙泉寺崩塌隐患点、新城街办鲁艺中学西侧崩塌隐患点、柴村街办桃源洞沟泥石流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
3—4月冰雪冻融期。由于气温升高,岩土体受冰雪融冻及地下水作用,极易发生坡体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6—9月主汛期。地质灾害发生受降雨影响明显,尤其是7—9月,是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最多的月份,防范工作尤为重要。主汛期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连续大暴雨,各类地质灾害明显增多,特别极易引发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并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滞后性。
工程建设施工期。工程建设是地质灾害诱发的重要因素,对地质环境扰动破坏非常强烈,特别是施工切坡造成坡体失稳,极易产生崩塌、滑坡的地质灾害,应以整个施工期作为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区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可划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包含2个亚区。
我区西部黄土丘陵重点防治区(Ⅰ1),主要分布于尖草坪区柴村街办(原马头水乡一带),该区地貌为构造侵蚀剥蚀低中山和侵蚀堆积黄土丘陵,人类切坡修路、筑房等,易形成崩塌地质灾害隐患。
我区东部黄土丘陵重点防治区(Ⅰ2),主要分布于尖草坪区阳曲镇一带,该区地貌为黄土丘陵区,人类切坡修路、筑房等,易形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
我区中部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主要分布于尖草坪区上兰街办、柏板乡一带,该区地貌为黄土丘陵区,人类石料开采、切坡建房、修路等,形成了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
除上述区域外,黄土发育区、山区集镇及农村人口密集区、重点采矿区域、重要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施工区等也为地质灾害防治区。
(五)主要地质灾害预测
1.黄土崩塌。我区湿陷性黄土发育,受冰雪冻融、强降雨及城市给排水功能不完善等影响 ,发生突发黄土崩塌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2.泥石流。我区桃园洞沟沟谷总体剖面形态为“V”型,主沟纵坡10‰,相对高差570m,流域面积9.6km2,河道弯曲宽缓,沟口排水不畅,综合判断属易发泥石流沟谷。
3.工程建设切坡等引发的崩塌、滑坡。由于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项目单位如果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勘查不充分、施工不规范、监测防范不落实,极易引发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条例》及我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所辖范围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附件)。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区、乡、村三级及有关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状。各乡(镇)、街道以《条例》和《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街及相关部门“一把手”要经常到灾情、险情大的隐患点督导检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有效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有关部门及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支撑;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住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规划区工程建设项目合理选址、布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危险区域,严格履行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建设工程的监管责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和建设项目“承诺书”要求,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教体部门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河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以责任书形式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明确的责任单位及巡查监测责任人;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动态监测,认真搞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密切关注灾害发生前兆,出现险情及时以多种方式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速报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
的损失。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五)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并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区气象局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减灾防灾工作创造条件。
(七)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张贴、向群众发放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常识的宣传挂图及资料,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2024年度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在5月上旬全部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村庄、学校、家庭。加强群测群防员、各级防治责任人的专业培训,强化隐患点周边群众 “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的能力和自觉性。
附件:1. 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响应.doc